Sunday, February 04, 2007

活在人類社會

我想到了!
雖然我天生下來就是在一個大社群:人類社會裡;雖然我沒得選擇,但是,如果有一天我可以選擇,而我的決擇還是繼續活在這個社會裡的話,那麼,一定是這個社會讓我有了以下的體悟...

人們之所以可以活在這個社會,是因為他們有共同的默契:
"是的,我必需不斷地想辦法讓自己愈活愈好。這個辦法正好就是:我必需盡點力氣讓其它人也會愈活愈好。"

否則,我無法理解為什麼一群人一定要活在一起。只因為他們有相同的膚色、相同的口音、相同的成見、相同的祖先、或相同的信仰嗎? 這些相同的"東西"有什麼樣的魔力可以讓大家如此著迷? 這些相同的"東西"可以實質地(使用合乎自然法則的方法)幫助達成什麼偉大、有趣、或美妙的目標嗎? 我不知道,也不這麼覺得。

最終,我會離開這個社會(社群),尋找下一個,或創造一個我自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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